1. 渝中区福利院院长蒲云成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12月,渝中区福利院组织部分职工前往江津区某农业基地开展杀年猪、摘蔬菜活动,共花费16659元,经蒲云成签字后用公款报销。2017年1月,蒲云成携家属参加福利院管理对象组织开展的杀年猪、摘蔬菜活动,费用从该管理对象向区民政局申请的项目经费中列支。2017年12月,蒲云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2. 开州区交委农村公路科科长陈明乐违规接受吃请并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7年1月,在河堰镇石龙村申报农村公路路面扩宽和硬化工程补助指标过程中,陈明乐违规接受河堰镇干部邱仕君、石龙村党支部书记祁和奎、石龙村主任向泽荣宴请,收受红包礼金2000元,餐费1750元在石龙村公路硬化资金中列支。2017年12月,陈明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退赔相关费用。
3. 合川区法院司法警察李坤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7年11月,李坤驾驶单位公车到垫江县送达法律文书,其间擅自绕道到石柱县枫木镇探望其妻子,并用公车搭载其妻子返回合川。2017年12月,李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