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刘坤远虚增鸡苗采购数量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9月,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为街道16户建卡贫困户购买鸡苗,鸡苗采购工作由刘坤远牵头负责。2016年10月至11月,刘坤远采取虚增鸡苗采购数量方式,套取扶贫资金5566元。2017年9月,刘坤远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套取扶贫资金的违纪事实,退出了违纪所得。2018年1月,刘坤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2月,被免去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城口县庙坝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邹琳在扶贫项目监管、验收中失职及违规挪用生态效益林直补资金问题。2015年,城口县庙坝镇关内村实施封山育林工程项目,邹琳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承包人擅自在规划区外种植洋槐树10000余株;2016年4月,县林业局组织验收中,邹琳未认真履行验收职责,未能发现承包人违反项目规划施工问题,致使该项目顺利通过验收。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邹琳违规挪用庙坝镇2016年生态效益林直补资金117162.17元,2017年2月,邹琳全部归还了挪用的资金。2018年2月,邹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南川区骑龙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职工金大勇在水利扶贫项目中收受贿赂问题。2015年至2016年,金大勇在负责南川区骑龙镇山坪塘整治项目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承建山坪塘整治项目的工程承建商周某某谋利,收受周某某贿赂共计19.145万元。2017年11月、12月,金大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骑龙镇党委书记杨建华、镇长吴联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金大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失察,2017年12月,杨建华、吴联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丰都县社坛镇德盛村原党总支书记、主任殷家文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社会抚养费等问题。2011年至2016年,殷家文利用协助镇政府实施德盛村农村危房改造和收取社会抚养费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多报和收费不入账等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社会抚养费共计10.5万元占为己有;向农村危房改造受助农户索取人民币4万元。2017年11月,殷家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巫溪县古路镇中康村党支部原书记段有泉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11月,段有泉在协助古路镇人民政府实施中康村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中,以其亲属的名义申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骗取国家补助资金2万元。2018年3月,段有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
中共重庆市纪委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