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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金......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信息来源:风正巴渝 更新时间:2018-06-27


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县委委员、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宏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问题。

20176月,胡宏在黔江区某酒店为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4500元。20183月,胡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2. 重庆市蔡家组团管理委员会土地利用处处长程薇薇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20158月,时任重庆市蔡家组团管理委员会规划设计处处长程薇薇带队以开展工会活动为名到贵州、湖南等地相关景区旅游。事后将旅游费用共计5596元公款报销。20183月,程薇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3. 黔江区国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郑训东私车公养问题。

20159月,国汇公司决定将郑训东的私车作为工作用车,并适当承担车辆运行费用。截止20179月,郑训东公款报销私车的保险费、修理费和检测费共计30608.71元。同时,郑训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4月,郑训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4. 璧山区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1月,王均组织召开办公会,决定以虚造值班次数的方式发放值班伙食补助。20163月至20177月,违规发放值班伙食补助共计40985元。201712月,王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5. 云阳县交巡警大队秩序中队原副中队长方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611月至20176月,方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姜某某7586.98元微信红包礼金。调查前,方杰主动退还6000元现金给姜某某。201710月,方杰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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