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涪陵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涪陵区委批准,涪陵区纪委监委对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原党总支书记、校长刘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个人擅自决定重大工程事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涪陵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涪陵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伟开除党籍处分;由涪陵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