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一干部被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信息来源:涪州清风微信公众号 更新时间:2018-12-19
渝东南农科院六级职员、特种养殖研究中心主任黄坤华严重违法
被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据涪陵区监委消息:日前,涪陵区监委对渝东南农科院六级职员、特种养殖研究中心主任黄坤华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黄坤华不遵守培训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伪造事业单位证明文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黄坤华身为领导干部,欺骗组织;法律意识淡薄,任意妄为,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涪陵区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