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学校在致远楼525会议室召开“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专题工作会。组织部、教工部、教务处、科研处、国资处、财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绿色智慧环境学院等8个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党总支)书记,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赵骏主持会议。
会上,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黄兴国通报了近期学校问题案件处置情况。
赵骏书记领学了《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案改治理、以案该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的实施意见》,并根据问题案件反映的突出问题,向各与会二级单位做了点对点工作提醒和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推进“以案四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一要提高认识,深入反思;二要做好提醒,落实工作;三要严格要求,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