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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委和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具体如下:


1.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3.强化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开展专项监督,落实监管责任的再监督。

4.受理党员群众信访举报,定期分析研判,根据情况适时向学校党委、上级纪委报告。

5.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依规依纪开展问责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7.受理和处置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和复审申请。

8.监督核查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保障党员权利工作职责落实,依规依纪查处侵犯党员权利行为。

9.制发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10.完成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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